一、秘书处工作职责
1、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
2、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草拟、文电处理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;
3、负责会议的组织、政务督查、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;
4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;
5、负责房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;
6、负责新闻信息收集、发布工作;
7、负责金宏网、局域网、业务网的开发、维护、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大事记、史志、年鉴等工作;
9、负责“盐真情深”刊物的编辑、出版工作。
二、盐政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全市盐政执法管理工作;
2、负责盐运输准运证的发放、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全市盐政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;
4、负责盐政执法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;
5、负责盐业法规、政策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;
6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治安保卫工作;
7、负责青岛市打击涉盐犯罪联合办公室工作。
三、运销专营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全市食盐计划的编报和月度计划的均衡下达,对计划的执行实行调度和管理。
2、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、审批、发放工作;
3、负责盐的运销管理和有关统计报表工作;
4、协助有关部门对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工作;
5、负责食盐调拨单的领用、开具、管理工作;
6、负责全市的食盐安全工作,组织实施青岛市食盐应急预案;
7、负责全市小工业盐的计划及其准运证的管理。
四、行业管理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盐业行业规划、贯彻行业政策和有关新产品的申报立项、鉴定验收评审工作;
2、协助有关部门对原盐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和盐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;
3、负责指导企业的改革、改制,产品结构调整等工作;
4、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;
5、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;
6、负责所属单位年度主要经营责任制的管理与考核工作;
7、负责盐业协会工作。
五、财务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;
2、负责所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;
3、负责盐价的申报、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;
4、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;
5、负责系统内资产管理工作。
六、政工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党建和宣传工作;
2、负责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;
3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
4、负责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工作;
5、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继续教育工作;
6、负责公务员培训、轮岗、考核等工作;
7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,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;
8、负责计划生育、共青团等工作
9、负责工会工作;
10、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。
七、纪委、监察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;
2、负责行政监察工作;
3、负责信访和610工作;
4、负责党内监督和政务、厂务公开工作;
5、负责行政效能投诉工作。
八、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
1、负责机关党务和工青妇工作;
2、负责机关处室建设工作;
3、负责机关干部、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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