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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盐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   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机关编制了《青岛市盐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
    本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(青岛政务网http://www.qingdao.gov.cn)和本机关政府网站(青岛盐务信息网http://www.qdsalt.qingdao.gov.cn)上查阅本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本《指南》指定发放点青岛市盐务局秘书处(地址:市南区观海一路16号)领取。

一、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
   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,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:
(一)机构信息
1、本部门机构名称:青岛市盐务局
职能:市盐务局是市政府授权行使盐务、盐政管理的职能部门。(1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、政策,并组织实施、监督、检查;
(2)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、长期规划,向国家、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,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;
(3)执行国家计划,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,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、供应;
(4)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、盐务管理工作,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、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,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,查处盐业违法案件,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;
(5)负责对盐业生产、批发、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;负责对食盐及非定点工业用盐专营批发的管理;
(6)负责我市盐务管理费的直接收缴和统一管理使用工作;
(7)承担盐业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;
(8)负责盐业科技有关新产品开发工作;
(9)负责盐产品质量的监督、检查;
(10)完成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  办公电话:0532-82936626
  投诉电话:0532-82936625
  传真号码:0532-82936629
  办公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:30至5:30(依照市直机关工作时间变更)。
  办公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观海一路16号。
  邮编:266001。
  网址:http://www.qdsalt.qingdao.gov.cn
  电子邮箱:qdsywj@qingdao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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