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领导班子成员介绍:
青岛市盐务局局长:纪家栋,主持局党委与行政全面工作,负责干部、财务、审计工作,分管财务处。
青岛市盐务局副局长:韩中胜,负责行业管理、十二五规划工作,分管行业管理处、青岛盐业职工医院。
青岛市盐务局纪委书记:左锐,主持纪委、监察室全面工作,分管机关党委。
青岛市盐务局副局长:赵波,负责局办公室、信息化建设、信访工作,分管办公室。
青岛市盐务局副巡视员:于希元,负责食盐储备管理工作,分管储备管理处。
青岛市盐务局副巡视员:陈大平,负责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分管组织人事处、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。
青岛市盐务局副巡视员:李学富,负责盐业政策法规、工会及共青团工作,分管政策法规处、工会和团委。
3、本部门内设机构有:
处室名称 |
办公室 |
办公电话 |
0532-85916706 |
电子邮箱 |
qdsywj@qingdao.gov.cn |
传真 |
0532-85916729 |
地址 |
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|
职 能 |
- 组织协调本机关日常工作;
- 拟订本机关工作制度、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;
- 负责本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应急管理、信息、信访、督查督办、提案建议办复、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;
- 负责本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、信息化建设、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;
- 负责大事记、史志、年鉴编撰;
-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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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名称 |
政策法规处 |
办公电话 |
0532-85916710 |
电子邮箱 |
qdsywj@qingdao.gov.cn |
传真 |
0532-85916729 |
地址 |
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|
职 能 |
- 负责盐产品运输准运证的发放、管理
- 负责盐政执法、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
- 拟订本部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立法计划;
- 负责本机关有关政策、法规、规章的综合调研和研究起草工作;
- 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
-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工作;
- 负责盐业法规、政策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;
- 负责综合治理工作;
-
- 承担市打击涉盐犯罪联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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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名称 |
储备管理处 |
办公电话 |
0532-85916711 |
电子邮箱 |
qdsywj@qingdao.gov.cn |
传真 |
0532-85916713 |
地址 |
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|
职 能 |
- 负责全市食盐安全工作,修编食盐保障应急预案,组织应急演练,实施应急工作;
- 负责全市食盐及其他品种盐的政府储备工作;
- 负责盐产品产销计划的平衡下达;
- 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;
- 负责盐田设施兴建的审核、报批;
- 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、发放和管理工作;
- 负责盐的运销管理和有关信息统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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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名称 |
行业管理处 |
办公电话 |
0532-85916712 |
电子邮箱 |
qdsywj@qingdao.gov.cn |
传真 |
0532-85916730 |
地址 |
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|
职 能 |
- 负责盐业行业规划、综合统计、分析和经济信息工作;
- 指导盐业科技和新产品开发工作,指导盐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;
- 负责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工作;
-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;
- 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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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名称 |
财务处 |
办公电话 |
0532-85916715 |
电子邮箱 |
qdsywj@qingdao.gov.cn |
传真 |
0532-85916705 |
地址 |
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|
职 能 |
- 负责本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
- 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
- 负责盐价申报、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;
- 负责盐务管理费的收缴工作;
- 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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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名称 |
组织人事处 |
办公电话 |
0532-85916726 |
电子邮箱 |
qdsywj@qingdao.gov.cn |
传真 |
0532-85916729 |
地址 |
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|
职 能 |
- 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教育培训等工作;
- 负责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;
- 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 的管理服务工作,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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