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简介 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成立于2004年3月,原名为青岛市盐政稽查大队,由青编字【1996】10号文件批复成立,后根据青经办【2004】33号文件批复更名为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。 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为隶属于青岛市盐务局的处级全额事业单位,内设4个大队,领导职数配支队长1名,副支队长2名。 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的主要职责: 1、宣传、贯彻盐业法规政策,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; 2、对市盐务局核发的有关盐的持证生产、经营、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 3、对未经许可,私自制造和包装食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; 4、对全市食盐(碘盐)市场营销情况进行检查,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,打击、查处假冒伪劣食盐的行为; 5、对非定点工业用盐单位的用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,依法查处私购和放销盐产品者; 6、配合有关部门,依法查处在制盐企业内的破坏制盐设施、偷盗盐产品行为; 7、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; 8、完成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盐业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。 支队机关驻地:四方区人民路27号振业大厦4楼 监督举报电话:0532-83712110